省地矿局近日出台《关于促进局属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目的是为了促使局属企业(局独资或由局属单位合作组建的股份制企业)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、与市场经营相适应的体制机制,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,培育壮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龙头企业,整合优势资源,培育支柱产业,优化产业结构,全面促进地勘经济又好又快发展。
《意见》提出,促进局属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:促进局属企业发展,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紧密结合局情院情,从有利于构建支柱产业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,坚持政策引导扶持、加强局级调控、培育骨干企业、推进股份合作、完善治理结构、企业自主经营、强化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。要坚持以局为单元、以院为基础、以股份制合作为突破口,围绕做大做强企业的总目标,鼓励资金、技术、人才在局内有序流动,实现资源优化配置。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本目的是壮大地勘经济,全面推进地勘单位的科学发展和队伍和谐,因此,要逐步理顺局、院与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经济关系,努力克服体制性机制性障碍,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,切实增强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,全面提高企业的自我发展能力,使地勘单位在企业的不断发展中受益。要努力构建集团化体制、企业化管理、市场化经营的企业发展模式,争取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,培育起几个特色鲜明、充满活力、规模较大、效益显著并对全局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骨干企业,初步形成既突出行业特色又具多元化的产业发展格局。
《意见》还提出了促进局属企业发展的主要措施:着力培育骨干企业;继续给予企业必要的资金扶持;鼓励职工到企业工作;鼓励企业推进收入分配和用人制度改革;积极稳步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;依法保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;切实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服务。
《意见》同时还要求各单位,要从加快地勘经济的大局出发,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,顾大局,识大体,确保局促进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,真正把企业发展作为今后的一项重点工作,切实抓紧抓好。